1.空气污染红色预警 学校停课有3种执行方式

2.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3.2023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空气污染红色预警 学校停课有3种执行方式

中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_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公示牌

大学高考1月17日:空气重污染学校该不该停课?因最近几次重污染让社会各方关注的这个问题终于有了明确说法《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昨日公布,与去年初制定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相比,应急预案将预警从原来的重度污染、严重污染两级,细分为蓝色、**、橙色和红色四级。

其中,在Ⅰ级响应即红色预警时,要求停驶除执法执勤车外的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止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根据预警发布时间,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取停课措施。

应急预警细分为四级

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昨日介绍说,与去年初制定的应急方案相比,在预警分级上,按照国家突发应对有关规定,将预警从原来的重度污染、严重污染两级细分为蓝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启动的条件分别是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蓝色预警;未来两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预警;未来一天AQI在301-450之间,启动橙色预警;未来一天AQI大于450,启动红色预警。与四级预警相对应,《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应急响应,在预警启动的判断依据上,综合考虑实时情况和未来趋势,以浓度实测值和AQI预测值为预警发布和应急启动的判定依据。而解除预警条件,就是空气污染物浓度没有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条件就可以解除。

四级响应措施中均包括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三方面内容,随预警等级的提升,响应措施的力度和强制性加大,社会影响也相对加大。Ⅳ级(蓝色)响应时,以劝导建议和加强管理为主。Ⅲ级(**)响应时,增加了对部分工业行业的限制性措施和易产生扬尘施工、运输作业的禁止性措施。Ⅱ级(橙色)响应时,进一步加大强制力度和范围,主要包括,燃煤机组限用优质煤发电;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等。Ⅰ级响应(红色预警),强制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三条、强化两条,增加的三条是停驶除执法执勤车外的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止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根据预警发布时间,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取停课措施。强化的两条是,企业停产,进一步扩大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取阶段性停产措施;建筑工地停工,扩大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的所有室外作业。

学校停课有3种执行方式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王平详细解析了红色预警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停课安排,分为3种情况,即?市工作组?当天22时之前向公众发布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取停课措施,且次日不论AQI实测升高或降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都取停课措施;?市工作组?22时之前未发布红色预警,但次日清晨6时前才向公众发布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自动取停课措施;?市工作组?在当日清晨6时后至上课前发布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不停课,执行二级响应相关措施即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时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在红色预警时,寄宿制学校要停止室外活动。?王平说。

王平表示,为确保落实上述举措,市教委还将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发送提醒信息,停课期间,学校也会提供人性化服务,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要按时到校、上岗,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组织人员对因不知情而到学校的学生(幼儿)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除了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当平时遇到短时重污染天气,市教委也会取相应的措施。目前,上海市教委与市环保局联合建立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户外活动空气质量预警联动机制,市环保局除参与发布重污染预警外,还在平时向市教委发布短时污染预报提醒信息。在遇到短时污染天气的情况下,市教委将根据市环保局发布的短时污染预报提醒信息,及时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发送指令,指导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空气质量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停止室外体育课和户外活动等。

环保部门加大巡查力度

吴启洲说,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方面,将通过条块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区县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后,根据职责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检查;市、区环保部门加大面上抽查和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应对措施,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上海市经信委下一步将尽快推进完善工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工业重点单位和工业相对集中的区县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明确黄、橙、红不同预警情况下的分类分级响应措施和操作流程,确定临时性限产、停产的企业和装置清单,确保响应措施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将加大行业宣传力度,通过行业管理手段,将工作要求逐级传达到一线工地、一线人员,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的工地加强发现、劝阻,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特别是通过强化诚信体系的建设,把这项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通知

各乡镇人民,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预测,自11月17日起,保定市受弱气压场、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整体转差,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据市大气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县批准,我县决定于11月17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落实11月12日市大气办《关于印发保定市11月份精细化管控方案的通知》138号)基础上,按照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依据我县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移动源管控措施。县城区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2023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10日起,保定市地面逐渐由高压后部转为低压控制偏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2022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鼓励自主减排。

移动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使用新能源渣土车运输。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停止道路沥青铺设。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